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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投资移民要求的投资金额是100万美金,但在美国政府移民事务署 (BICS) 指定的“目标就业区”(Targeted Employment Area), 要求的投资金额是50万美金。加州中部的农业投资移民项目区域就属于“目标就业区”。
常规投资项目要求投资成立的新公司至少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,而实验性投资项目(Immigrant Investor Pilot Program)只需要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。加州中部的农业项目是近5年来被批准的第一个参加实验性投资项目的区域中心。
合格参与加州中部的投资项目的申请人投资50万美金,成立一间农业公司,在加州中部购买80英亩的农业用地,从事果(杏)树园的开发、种植、收获和销售,创造至少10个间接的就业机会,并赚取利润。
新公司将把日常经营管理委托给专业的农业管理公司,申请人不需要直接参与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,只负责制定政策和执行商业计划,并以管理者的身份参与经营。作为果(杏)树园的日常管理机构,农业管理公司有权获得公司税前利润 (销售额-费用)的50%,管理协议期限为7年。根据行业特性,杏树园通常的生产寿命是25年,到第4年才会有收获和创利,在7年管理协议到期后,申请人可卖出果园,也可选择继续果树园经营。据一般情况预算,净资金回报率为4%-6%左右(7年协议)。
加州中部的农业项目投资及移民的程序概括如下: 1.在加州福莱斯诺的监管账户(Escrow Account)存入50万美金,与农业管理公司签署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合同,审阅和批准所选生意的详细商业计划,成立一个100%由申请人拥有的美国有限公司或责任有限公司;
2.申请人在移民律师协助下向BICS递交外国企业家的移民申请I-526表,申请第五优先EB-5类投资移民签证;I-526表批准后,50万美金才会从监管账户取出,完成监管,开始农业经营;
3.移民事务署批准I-526表后,投资者便在当地美领馆办理移民签证,移民事务署及美领馆手续一般在8-12个月内完成。申请人及家人获得投资移民签证后赴美国定居。两年后,移民申请人递交I-829表,申请取消条件限制。I-829被批准后,申请人就成为美国永久居民。
温馨提示: 办理美国投资移民是否存在风险,因人而异。不过,既然是投资,投资就会有风险。世界上任何的投资都存在着风险。只有有抗御风险意识的人士,才能在坚定的投资中获得最大的利益。美国政府是不承担您投资上的任何风险,中介机构也同样无法替您担当这种风险,只能做到的就是设法让您获得美国移民签证,帮助您全家顺利进入美国。
如果您想办理美国投资移民,您必须有足够的经济实力(总资产在上千万美金以上),并有承受万一出现巨大风险的能力,我们说的风险就是您投资中万一出现的经济损失。您必须有能迈过三道槛的决心和毅力。第一道槛,在您的申请材料递交美国移民局前,您必须将50万美金汇入投资项目的银行监管账号上;第二道槛,在您进入美国的第二年年底,您投资的项目能否帮您解除临时性绿卡的附加条件,让您获得永久性绿卡;第三道槛,您在投资五年后,您50万美金万一损失了,损失多少您能承受。如果您具备上述的经济实力,并有承担这些风险的思想准备。 |